关于建立黑河学院地方校友分会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增进学校与校友、校友与校友、学校与社会的联系,弘扬学校优良传统,促进教育、科研和文化等诸方面的交流,加强团结,共同为发展地方经济和促进学校发展贡献力量,学校校友会拟在全国各地组建校友分会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建立时间
2024年9-10月中旬
二、具体工作
(一)各学院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(省会城市为主,黑河市、哈尔滨市除外)建立校友分会至少1个,所选择地区要有一定数量的校友。
(二)各学院要互通有无,整合当地校友资源,学校将根据各院上报的拟建情况统筹规划,原则上同一地区建1个校友分会。
(三)如各学院预建校友分会地点相同时,原则上以校友人数多,具有代表性校友的学院为主导建立黑河学院地方校友分会,根据最终摸底情况,学校统筹安排。
(四)本次各学院走访,建立地方校友分会所需经费由学校校友会经费支出。
(五)请各学院提交建立地方校友会方案,内容包括地方校友会地点,走访路线、校友规模,所需资金、校友分会负责人等及附件1,于9月10日前纸质版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校友工作科。联系人王晓伟,联系方式 15326609266。
三、工作要求
校友分会是学校和校友、校友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,是提高学校社会美誉度、促进学校建设和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各学院建立校友分会情况将纳入就业绩效考核。
(二)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多种渠道收集校友信息,特别是知名、优秀校友,建立本院地方校友会名录。
(三)通过校友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QQ群等多种方式,开展校友服务活动,为校友联谊、交流信息和共同发展搭建平台;通过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校友联谊活动,加强学校与校友的联系,增进学校与校友、校友与校友的感情。
(四)充分发挥和利用校友资源,推进校友捐赠与合作,拓展校友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渠道,促进学校教育、科研、就业和人才培养等诸方面工作。
(五)举办校友论坛、优秀校友事迹报告会,介绍校友成长道路,宣传校友典型事迹,弘扬学校优良传统,激励在校学生成长成才。
四、各地校友分会人员设置
各学院推荐预建地区校友分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等人员,学校统筹时可优先考虑。请各学院根据校友会工作的特点,集中时间和精力,广泛发动,认真做好地方校友分会的筹建工作。
附件:
1.黑河学院拟建地方校友分会情况统计表
黑河学院校友会
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